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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密常识知多少
来源:保密观 作者: 时间:2021/5/19 12:25:53 浏览:1388

 一、什么是保密工作

 保密工作是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发,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,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,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实现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,简言之,是指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保守国家秘密的一切活动。它包括保密立法,保密宣传教育,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,研制、开发和应用先进的防窃密、泄密的技术设备,依法进行保密检查监督,追查处理泄密事件,以及开展保密工作的理论研究等活动。

 二、保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

 保密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保障,是国家能力的重要体现,是维护国家政治、经济、国防、外交、科技等安全的重要基础。保密工作体现了机关、单位人员管理、信息管控及领导干部的行政管理水平,是一项重要工作。

 三、保密工作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吗?

 《保密法》规定,一切国家机关、武装力量、政党、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。这就明确了保密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,表明没有任何例外,公民,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。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。

 四、国家出台了哪些保密法律法规

 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于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,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,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
 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》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(以下简称保密法)的规定制定。由国务院于2014年1月17日发布,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。

 3. 《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》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(以下简称保密法)及其实施条例制定,由国家保密局令2014年第1号公布,自2014年3月9日起施行。另外,还有多部法律法规中涉及保密条款,涵盖国家安全、档案资料、网络信息、军事、科技、测绘、出版、考试等主要领域。

 五、为什么说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义务?

 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义务,这在我国的根本大法《宪法》和《保密法》中有明确规定。《宪法》第五十三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,保守国家秘密……”《宪法》第五十四条还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义务,不得有损害祖国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行为。”《保密法》第三条规定:“一切国家机关、武装力量、政党、社会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。”这就是说,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,根据我国《宪法》和法律的规定,在享有公民的权利的同时,必须承担公民的义务。保守国家秘密,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,关系到社会的稳定,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。因此,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。